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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Taxation.境外中国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测试

中国纳税人在加拿大的税收居民身份

加拿大居民身份是事实判断:可随时居住的住所、配偶或受扶养人在加拿大,就使您自抵达之日起成为居民;没有这些联系的,一年内停留183天以上视同全年居民。中国以住所或一个公历年度内居住满183天判定居民个人。两国都视您为居民时,由1986年中加税收协定第四条第二款决定居民国。

核查您的身份:中国与加拿大

免费、无需注册,约3分钟。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得出结论,并与加拿大法律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进行比较。

加拿大何时将您视为税收居民

加拿大居民身份是事实判断:取决于重要的居住联系(住所、配偶或伴侣、受扶养人);没有这些联系的,一年内在加拿大停留183天即被视同居民。

何时为非居民

加拿大法律与中国规定的冲突之处

其他须知

双重居民身份如何解决

如两国都将您视为居民,则适用协定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1986年5月12日北京签署)。判定标准依次为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最后由两国主管当局协商确定。

在加拿大会遇到的术语

factual resident
事实居民:与加拿大有重要居住联系的人
deemed resident
视同居民:一年内在加拿大停留183天以上的人
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
重要居住联系:住所、配偶或同居伴侣、受扶养人
departure tax
离境税:离开加拿大时视同按公允市价处置财产
NR74 / NR73
请加拿大税务局就入境或离境时的居民身份出具意见的表格
CRA
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

常见问题

中加之间适用哪个税收协定?

1986年5月12日在北京签署的协定及议定书,自1986年12月29日起生效。个人居民冲突规则在第四条第二款: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最后是相互协商。

在加拿大短期工作,工资要在加拿大纳税吗?

如果按协定您是中国居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加拿大不征税:在该日历年度内在加拿大停留不超过183天、雇主不是加拿大居民、工资不由在加拿大的常设机构负担(第十五条第二款)。中加协定按日历年度计算183天。

中加之间有社会保障协定吗?

有。中加社会保障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是只涉及缴费的有限协定:被临时派遣的员工可继续在派出国缴纳养老保险,避免双重缴费。

资料来源

法律法规及官方解释

司法实践

更新于 2026-11-04. 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税务机关和法院可能对规则作出不同解释,包括基于本服务未涉及的情况;法律也会变化。作出决定前请咨询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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